最近,一则”9月1日起全民必须缴社保”的消息在朋友圈疯传,搞得人心惶惶。结果今天人民日报亲自下场辟谣——所谓”全民强制社保”纯属误读!又是自媒体在博眼球制造焦虑。真相到底是什么?作为一个打工人,今天就来扒扒这场风波背后的现实困境。
一、一场源自最高法解释的误读风波
这场风波的源头,其实是最高人民法院7月底发布的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,其中第19条明确规定: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社保的协议无效;如果单位没依法缴社保,劳动者离职时要求补偿,法院会支持。
结果某些自媒体标题党直接给解读成”全民强制社保新规来了”,还加粗标红”9月1日起必须执行”。吓得不少打工的小老板连夜算账,生怕下个月就要多交一大笔钱。
但人民日报说得很清楚:这压根不是新规定!社保强制缴纳早写在1995年的《劳动法》和2011年的《社会保险法》里了。最高法这次只是统一各地判决标准,不是突然搞出个”社保新政”。而且覆盖的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,不是”全民”。说白了,就是自媒体在”强制””全民””新规”这些关键词上疯狂加戏。
二、表面”双赢”的弃保协议,藏着谁的无奈?
为什么一条司法解释能掀起这么大风浪?因为它戳中了劳资双方心照不宣的”潜规则”——“自愿”放弃社保协议。这种现象在中小企业里太常见了,背后是一笔让人心酸的经济账:
举个真实案例(以上海2025年政策为例):
- 员工税前月薪5000元
- 缴社保情况:个人扣910元社保 → 到手4090元;企业交2033元社保 → 总成本7033元
- 不缴社保情况:员工到手5000元;企业总成本5000元(若给员工500元补贴,则员工拿5500元,企业花5500元)
看到没?不缴社保看似”双赢”:员工每月多拿1410元现金,企业省下1533元成本。对月薪几千的打工族,多这一千多块可能就是房租奶粉钱;对利润微薄的小餐馆、小工厂,省下的钱可能就是生死线。
但这种”默契”埋着雷:员工生病养老没保障,企业随时可能被员工反手一个举报补缴+赔偿。就像有人吐槽的:”签放弃协议时笑嘻嘻,离职仲裁时哭唧唧”——最高法新解释就是告诉企业:别想靠一纸协议免责!
三、中小企业求生记:合规还是活着?
有人说”不缴社保的企业都是黑心老板”,这话太片面。以北京为例,月薪1万的员工,企业单社保就要掏4180元。这对大企业可能不算啥,但对一家只有20人的小公司呢?
一位制造业老板算过账:人力成本本就占30%-40%,若全员足额缴社保,比例直接飙到50%以上。”订单就这点利润,要么裁员100人省40万,要么等着倒闭”——这话听着冰冷,却是现实。
更扎心的是劳资需求错位。调研显示:超半数灵活就业人员觉得社保负担重,尤其收入不稳定群体。有外卖员直言:”我来自农村,社保对我来说意义不大,我不愿意缴”。当打工的想要现金,老板想降成本,所谓”自愿放弃”不过是抱团取暖的无奈选择。
四、司法纠偏背后,还有更深的地区鸿沟
最高法这次解释还有个深层作用:终结同案不同判的乱象。过去有些地方(如北京、天津)认为即使签了弃保协议,员工也能要补偿;而江浙等地则以”诚信”为由不支持员工反悔。
这种分歧让企业无所适从。新规统一裁量尺度后,无论你在哪打工,只要企业没缴社保,离职时主张补偿基本都能赢。但这也带来新问题:若员工先前真自愿弃保,离职时再索赔算不算”碰瓷”?司法解释留了个口子——企业补缴后可要求员工返还补偿,可操作中员工都离职了,钱还能要回来吗?
五、社保困局如何破?要底线也要弹性
人民日报说得好:社保是生存底线,不是可选项;对企业则是”未来入场券”,不是负担。但要让制度真正落地,不能只靠喊话,还需务实举措:
- 给中小企业减负:对小微、劳动密集型企业阶段性降低费率,允许淡季缓缴(疫情期间已验证可行性);
- 尊重差异化需求:核心险种(养老、医疗)必须缴,但基数可在法定范围内协商;
- 政策配套得跟上:用税收优惠、融资支持对冲企业成本,简化缴费流程。
长远看,社保更是消费催化剂:当医疗养老有兜底,谁还拼命存”救命钱”?敢花钱敢消费,经济才能转起来。
结语:要保护权益,先保住饭碗
这场误读风波暴露出最尖锐的矛盾:当法律刚性撞上生存弹性,该牺牲谁?人民日报说”稳实做好社保正当其时”,但现实中若为缴社保导致企业倒闭、员工失业,保障又从何谈起?
真正的出路或许如一位学者所言:”你完全有权强制我交社保,但我有权不让你在我企业工作“。政策需要的是平衡的艺术——既守住法律底线,又给现实留一道呼吸的缝。毕竟,有工作才有社保,有企业才有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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