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,一场震惊业界的诉讼撕开了“自主研发”的华丽外衣:
- 思科诉讼案:法庭指定的中立专家在代码审查报告中留下铁证:“华为Quidway子程序是从Cisco strcmp.c文件复制的”、“评论和空格的准确性表明思科代码以电子方式复制插入”。
- 荒诞的辩解:面对实锤,该公司竟辩称“员工从求职者手中获得思科代码软盘”,并“不知受版权保护”。这种“路边捡到源代码”的离奇剧本,堪比科技界的《天方夜谭》。
- 代价与转向:和解后,该公司被迫停售涉事产品并删除代码,但抄袭污点已转化为原始资本——它用诉讼换来的时间窗口,完成了从“复制者”到“改造者”的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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