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北京卫健委就搞过这事儿,出台了一个叫《中医药条例(草案)》的意见征求稿,其中就包括用治安管理条例来处理“诋毁、污蔑中医”的人
然后就是法律界人士开始给北京卫健委“上课”了
站在这些法律专业口的人来看,北京卫健委这波操作犯了以下几个错误:
1、“诋毁、污蔑”属于侵权法调整的范畴,而《中医药条例》仅属地方规章,下位法不能违背上位法,所以《中医药条例》不具备真正的法律效应
2、诋毁和污蔑的对象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机构,需要具有人格。而中医药是指一种药材或者一种治疗方法,两者均不能成为一个诋毁的对象,因此‘诋毁中医药’这一的说法法律层面根本不成立
3、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为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刑法》,这些处罚都必须要由QGRD来进行立法,你北京卫健委没有权利制定这样的法律
4、无法从法律层面定义什么才叫做“诋毁、污蔑中医药”。例如中医发生了医疗事故。患者都不能说中医药的不好。万一医院和医生一生气,直接报警说是诋毁污蔑,把病人罚款或拘留怎么办?
随后,在山呼海啸般的谩骂下,北京卫健委非常顺滑的将这条“诋毁、污蔑中医药入刑”的内容删除了
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,是不是要把“诋毁、污蔑中医”的中医黑都抓起来?
还是那句老话——解决不了问题,就要解决提出问题的人
这是连白痴都知道的办法
先不讨论中医粉问这个问题是否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,就说这种“解决提出问题的人”的办法对中医真的有用吗?
当年X茅药酒跨S抓人,给广州医生谭秦东从社会精英薅成了农村小老头
结果好像是鸿茅药酒为代表的中医赢了
可结果呢?
2年后“中国中药协会”就因为鸿茅药酒事件成为全民笑话,鸿茅药酒拖累整个中医被整个社会围攻
所以本以为是维护中医保护中医的行为,最终给中医挖了一个硕大无比的大坑,让中医跌了个头破血流
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——不怕坏人绞尽脑汁,就怕蠢人灵机一动
中医粉安安静静的啥也不说、啥也别干,这就是你们中医粉对中医最大的爱护了
本文转自B乎:阅读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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