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说我许多年前的前同事吧,她丈夫一个人凭能力在上海买了套房,全款,虽然不大才40多平,但这可是在上海市区,很厉害了。同事知道自己父母会动歪脑筋,提前和她男友领了证,然后再和父母见面。本以为证都领了,事也办了不会出岔子。结果她父母说回老家必须办酒席,数量惊人包括彩礼,最后还说房子必须改成女儿一个人的名字不能有她丈夫的,理由是女儿陪了他这么多年,青春都搭进去了,应该将房子全挂她名下才对得起她。
然后,领证一周的新婚夫妻,去离婚了,那时候没啥反悔期,从领证到离婚,一周,后来过了几年遇到另一位前同事聊到徐姐,年纪大了还属于离异,已经放弃找对象结婚的念头了。令人唏嘘。
没有回复内容